南京林业大学举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
通讯员:张淑娟 摄影:张静 审核:陈莉萍,王华光 点击次数:次 日期:2024-12-12

  12月11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暨南京林业大学国际生态法治研究中心、“一带一路”国际法律服务人才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南京林业大学新图书馆8B115会议室成功举行。

  南京林业大学国际合作处处长杨加猛,省委依法治省办调研员叶正茂,江苏省国际法治动态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董晓波,江苏“一带一路”国际法律服务联盟主席马群,华东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余素青,西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曹志建,南京大学中美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教授孙雯,新华日报社高级编辑孙劲松,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凌建豪,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朱小静,外国语学院领导班子及教师代表参加了会议。揭牌仪式由外国语学院院长陈莉萍主持。
  南京林业大学国际交流处处长杨家猛代表学校致欢迎词。他表示,本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峰论坛暨国际生态法治研究中心和“一带一路”国际法律服务人才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的举行,既是南京林业大学在生态法治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也是我们对未来生态法治建设的美好憧憬和坚定承诺。随着全球化深入和“一带一路”倡议推进,涉外法治人才需求迫切。南京林业大学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培养更多优秀的涉外法治人才,以此次论坛和揭牌仪式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以及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国际生态法治研究的深入发展,为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和力量。

  江苏国际法治动态研究中心中心主任董晓波、江苏“一带一路”国际法律服务联盟主席马群和南京林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王华光共同为南京林业大学国际生态法治研究中心、“一带一路”国际法律服务人才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董晓波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江苏国际法治动态研究中心和南京林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共建的国际生态法治研究中心,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全球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共同推动国际生态法治研究的发展,助力外语专业转型发展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马群主席介绍了“一带一路”国际法律服务联盟的发展情况,强调了法律服务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重要性。他表示,联盟将配合南京林业大学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共同培养人才,服务国家。
  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研讨环节,余素青教授在线分享了华东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强化跨学科教育、加强实践环节、培养跨文化交际能力等措施。曹志建书记通过视频分享了西南政法大学对“一专多能法律特色”的翻译硕士培养模式进行的探索亮点。
  孙雯教授分享了南京大学法学院与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在跨学科人才培养方面的经验,通过法学院与外国语学院的合作,培养既懂外语又懂法律专业,具有国际视野和涉外法治能力的人才。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她认为除了语言之外,还需要加强国际法、国别法等方面的培训。
  叶正茂调研员提出,涉外法治人才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和语言基础以及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他建议聚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与其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共建,对接政府部门的涉外法治实务需求。
  孙劲松主编认为,涉外法治涉及面广、联动性强,必须警惕合成谬误,以系统观念一体化地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以及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形成涉外法治协同培养的格局。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必须贴近实际,引领实践,期待培养出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优秀涉外法治人才。
  凌建豪律师表示,为了培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需要打破学院限制,让学生根据自身需求跨学院选课,完善知识体系。学院应在新生入学时即可给予方向引导和准备建议。同时,实践也很重要,建议建立国内外联合培养机制,让学生在国内外律所实践实习,拓展视野,为涉外人才培养做储备。
  朱小静副教授分享了培养出的优秀涉外法律人才案例,并探讨了国际法律人才与涉外法治人才的区别,强调涉外法治人才需立足于国际法并懂国别法。此外,她还提出了线上开课、选修国别法课程等建议,并希望未来在涉外法学科竞赛方面与外国语学院有更多合作。
  董晓波教授表示,中国从本土型国家走向世界是大势所趋,重视区域国别、涉外法治和国际传播是国家转型的需要。他认为,外语专业往涉外法治领域转型会遇到困难,但改革是必须的。高等教育要为学生提供机会,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

研讨结束后,学院领导为与会专家颁发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家顾问聘任证书。王华光答谢致辞时表示,语言与法律结合是新时代外语学院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次论坛探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路径和策略,是对国家提出的涉外法治建设要求的响应和教育工作者使命。学院将依托专家顾问团队的智慧力量,不断拓宽途径,创新模式,努力培养更多能够适应国际竞争、服务国家战略的涉外生态法治人才。